2008年7月30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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输了短信官司成老赖 付出万元罚款悔莫及
通讯员 钱俊皓 刘志松 本报记者 李道演 实习生 方祺

  杭州某建材公司的朱老板做梦也没想到,一条手机短信竟会惹来这么大的麻烦。
  朱老板和衢州晶纳钙业公司的王老板合作做石灰钙生意有一阵子了。去年5月30日,朱老板打电话给王老板,说要一批石灰钙,具体交货地点、联系方式等稍后发短信说明。随后,王老板收到了朱老板发来的一条短信:“武汉市汉口堤角路朱家河桥西土产公司院内,联系人:方××”。
  王老板随即组织人员装车,将石灰钙从衢州发往武汉。同年6月1日,价值10340元的石灰钙送到了朱老板短信指定的交货地点,并由指定联系人方某某签收。
  “朱老板,你要的货我已经送到了,10340元的货款你何时打过来?”王老板之后致电朱老板催要货款。但朱老板竟然说:“你别搞错,我啥时让你发货了,你有什么凭证要我付货款?”
  听了这番话,王老板迷糊了:明明是他打电话和发短信让我发货的呀,怎么就忘啦?
  同年11月21日,王老板向衢江法院起诉,并提交了朱老板发送的短信内容、发货单和武汉方某某的货物签收单等证据。法院根据以上事实和证据,依法判决朱老板支付王老板货款10340元。朱老板不服判决提起上诉。二审法院于今年4月29日作出“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”的终审判决。
 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,衢江法院的执行法官打电话给朱老板,要求他前来法院履行判决,同时向其邮寄送达了《财产申报令》和《执行令》等法律文书。可朱老板一概不理不睬。
  今年7月24日,法官查封了朱老板的银行账户,随后依法对朱老板作出罚款10000元的处罚决定。面对账户内被依法扣划10000元罚款和10340元案件执行款的结果,朱老板后悔莫及。